商标抢注是新的投资形式外国大公司和海外代理商在多个国家疯狂抢注中国知名商标,但并没有大规模地用于产品,而是将其束之高阁。
很多人认为,这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恶意打压中国企业的一种新形式的贸易壁垒,通过商标抢注制造知识产权纠纷,阻碍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
事实上,虽然有很多恶意抢注行为,但不完全如此。
商标抢注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商家追求的是利益,商标抢注也是商家维护其市场份额的商业工具。
在国内,商标抢注更是成为一种新的商机。
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而且自然人也可以申请,这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职业注标人”也应运而生。
对于职业注册商标的一些人,商标抢注是一种投资,依靠自己的“智慧”,抢注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者与知名商标类似的商标等谋取利益,这种“投机”行为虽然不合理,但是合法。
商标注册意识亟待提高2004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46%的品牌没有在美国注册,有5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而高达76%的品牌没有在欧盟注册。
另外,2004年中国在海外注册的商标不过数百个,而外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却超过1万个。
这为处于全球市场激烈竞争中的中国企业埋下了巨大隐患。
虽然很多国内企业拥有多年打造的知名品牌,但商标保护意识普遍薄弱。
不少企业大力推广品牌战略,不惜一掷千金请明星作企业代言人,但他们花费在商标注册和保护上的费用却少得可怜,绝大部分企业只在一个商品类别注册商标,有的甚至没有注册商标,更谈不上商标的国际注册。
因此,国内企业亟待提高商标注册保护意识,有实力的企业更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发展战略。
商标注册不但要多元化,而且要走向国际化,适时地进行多类注册甚至全类注册,有规划地在世界主要国家提前注册。
应对商标抢注的策略当前,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企业品牌发展的因素。
专家建议,我国企业亟须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企业的战略管理。
企业要为商标建立“防火墙”,不但要防止商标被他人抢注,遇到商标抢注更要积极应对。
要善于运用商标的在先权利。
企业发现商标被抢注时,应冷静应对,抵制职业注标人的炒作。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在先使用权”,企业可以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
要战略性进行商标的全类(或多类)注册。
商标全类注册是同一商标在全部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注册,是彻底避免他人抢注商标最有效地方法,也是确保品牌显著性、增大品牌价值最有效的手段,是当前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通常做法。
但是,全类注册相对费用较高,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采取多类注册的方法,在企业产品的相关类别以及可能涉及的类别上注册多个相同的商标,也是防止商标抢注的有效手段。
要及时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
企业要树立国际品牌,首先应当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防止被国外公司抢注而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甚至失去该国的市场。
如果商标已经在中国注册或者提交了申请,可以依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
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强化保护。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应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依法对构成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在该国已经驰名的商标予以保护,不管该商标是否注册,都应加以保护。
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力度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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