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包含哪些内容?著作权转让应注意问题都有哪些呢?本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

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

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企服快车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二、著作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问题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

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合同中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企服快车当事人不得行使。

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

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

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

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以上就是著作权转让合同条款,著作权转让应注意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因著作权人行使权利不当,重复转让著作权,导致了同一作品同时存在多个著作权人引发出多起诉讼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

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查转让人是否还是著作权人。

如果您要进行著作权转让,可以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先进行资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