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和企业的发展,有些公司为了更好的经营,可能做一些内部的调整。有些公司会选择改变自己的注册地点,那么公司变更注册地点是说变就变的吗?这其中需要经过什么样的流程并且需要什么样的材料呢?今天,企服快车为您一一解答疑惑。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点申请材料

(一)准予迁入登记提交的材料:

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迁出登记提交的材料:

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2、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

1.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迁入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迁入地登记机关接收到登记管理档案后,为市场主体办理登记。

备注:

1、提交的登记材料一式一份。

2、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3、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申请书等表格可以登陆北京e窗通服务平台。

二、公司变更注册地点办理基本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科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人向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决定和送达结果。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通知书;

在承诺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到发照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或邮寄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