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已经在工商局及税局等单位的税费已清理完毕,并且相关证件等手续都已注销,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是不会再到公司来查账的。这一结论的前提是公司并未涉及税款大案要案等特殊情况。

对于一些数额较大的公司,税务机关在注销后可能会进行额外的审查,通常这些案件会被推送到上级领导进行查阅。

具体来说,在注销公司并完成相关手续,领取清税证明和税务领取通知书后的20天内,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查账,以确保所有税费都已妥善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必须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司在注销前必须完成税务清算,从而降低了注销后被查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