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和服务项目,反映经营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的方向。它是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法律边界,是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那么公司注册's对经营范围有什么特殊规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从企服快车边肖说起吧。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即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在登记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经营范围表示括号内词语的含义。
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中统一标注。一般经营项目申报目前统一标注“一般项目”,相关条目统一标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申请许可经营项目前应统一标注“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为准”。从事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许可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后置许可和备案管理等。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前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后进行登记;涉及后置审批或备案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应的后置审批或备案;无论前置审批还是后置审批,申请人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为准。
三、改变时间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预先许可的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涉及许可后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条款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持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分支机构在其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预先许可的经营项目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