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货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何可靠地计量存货成本,如何做好存货管理自然成为重中之重。

那么,为了准确反映资产、负债和成本的需要,基于会计重要性原则,经常会出现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各种原因导致外购存货的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这种存货应该被估计和记录。

在实践中,由于业务特点、核算方法、核算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意见的不同,不同企业的“暂估会计”的具体操作方法也有所不同。

下面,边肖将和你谈谈与库存估算和仓储相关的问题。

一、存货估计的基本概念

估计是指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和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会计业务处理中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已经收到存货,但是没有收到采购发票,所以无法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月末,为了正确计算企业的存货成本,需要对这部分存货进行暂估并记录,形成暂估凭证。

暂估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货物尚未到达的业务。

二.暂估的会计处理

1.估计收入

[案例]

甲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A用于生产商品B(可按17%的税率专用于增值税),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材料价格为1 170元(含税)。

[解决方案]

借:原材料——A1 000

贷项:应付账款——估计/无票据(XX供应商)1 000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所以不存在进项税预计抵扣的问题,而且在上述分录中,预计金额应该是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预计的。

2.估计反向偏移

按规定,估计下个月初要赶回去入库。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当月的发票还没收到,赶回月底再做月初的预估,必然会增加工作量,一般都是收到发票再赶回来。

(1)红字冲回估仓。

借:原材料——A-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XX无票供应商-1 000

接收发票,入库。

借:原材料——A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

贷项:应付账款——XX供应商1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