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来说,专利要按照我们申请的条件和申请的流程去申请,一般来说申请以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专利,但是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够摄入专利,那么不能够摄入专利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不授予专利的情形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同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发明专利获得条件更为严格,在创造性方面,实用新型仅要求有实用性特点和进步。
就新颖性而言,则不如外观设计要求高,外观设计新颖性不仅要求未有相同的外观设计被公开,而且还要求未有相似的外观设计被公知。
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则10年。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断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
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上文中的普通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人。
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涵义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非通常消费品,如建筑材料、机器零部件、电动工具等,普通消费者不是其购买者,不具有对这类用品的一般知识和认知能力,故能够对其进行相同或相近似比对的主体应当为这类用品的特定消费群体,即销售、购买、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人员。
以普通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断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认识、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三、怎样确认专利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的特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保护期限为20年;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较长,授权较慢。
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较短:保护期限为10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即可获得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时间快,一般在12个月内,甚至是更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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