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企业在享受文化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时,需满足不同政策对应的资质和条件。以下是综合整理的主要条件分类及要求:
一、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认定资质需经省级动漫企业认定机构(通常设在省级文化部门)认定为动漫企业或重点动漫企业。
业务范围销售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且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即征即退(2019年4月1日后税率调整为13%)。
材料要求需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证明材料,以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转制文化企业税收优惠
转制程序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需完成转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核销事业编制,并完成企业法人登记。
劳动关系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资本结构引入非公有资本或境外资本需符合法律法规,且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政策延续2018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可继续享受至2023年12月31日;若2023年享受优惠未满5年,可延续至期满。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认定条件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达标(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符合要求),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不低于60%。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
业务要求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如数字内容处理、影视特效制作等),且相关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比不低于35%。
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比不低于50%。
五、其他特定项目优惠
电影产业免税需经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电影发行、放映资质,且收入来源为电影拷贝、版权转让等。
文化设施免税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提供文化服务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税。
出口退税出口图书、影视作品等需符合国家规定,并完成相关备案。
六、共性要求
合规经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备案材料需提供转制批复函、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以上政策执行期限多为2023年12月31日截止,部分可延续至2025年,建议企业关注最新政策调整(如搜索结果 ()中部分政策已延期)。更完整条件可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官方文件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