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按照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可行权授予后立即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相应增加资源准备。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于在等待期内完成的服务,或用于交换员工在满足规定的绩效条件后行使权利的服务。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和资源的相关成本或费用计入公积。可行权日以后,企业不调整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

(2)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算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服务取得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算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的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时应计提的费用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