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未经注册的商标使用的过程中是非常容易出现侵权的情况,而且存在的法律纠纷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下面跳动时代网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商标行政管理部门促使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在商标的商业使用中正确使用未注册商标,并保证商品质量的行政管理行为。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集中在我国《商标法》的第48条,主要有禁止冒充注册商标、禁止违反禁用条款使用未注册商标和禁止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情形等方面。
通过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管理,目的在于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维护商标使用秩序,避免出现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使用商标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促使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提高商标意识。
1.未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有关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未注册商标虽然可以在市场上使用,但其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有关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如果违反了该条的规定,则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2.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做注册商标予以使用的行为,以及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经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标明注册商标标志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欺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因此,《商标法》第48条规定,对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此文章是跳动时代网小编分享的关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集中在我国商标法中的第48条,主要有禁止冒充注册商标,禁止违反禁用条款,使用未注册商标和禁止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粗制,以次充好,欺瞒消费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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