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会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和经批准计入损失的部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如何确认坏账损失,以及确认坏账损失后的会计处理。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方法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根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确认:
1.有关事项的合同、协议或说明;
2.债务人破产清算:应当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诉讼案件: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函,或出具法院最终(中间)执行的法律文书;
4.债务人停业:应具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5.债务人死亡、失踪: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有债务人个人死亡、失踪证明;
6.债务重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入纳税情况的说明;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和放弃债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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