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环境下,有很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金融企业的各种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都会产生相关的利息支出。但在会计上,这笔利息费用会记入财务费用,这笔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吗?

答案是允许扣除,但是扣除是有前提条件和标准的。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2)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允许税前扣除。

若利息费用为X,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R,贷款总额=z,限额扣除标准y=贷款总额*利率=z*r,若xy,则扣除X,若xy,则扣除y。

注意两点。

(1)金融企业不等于银行。金融企业应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2)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企业信誉基本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向部分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在实际操作中,扣除额是如何计算的?

下面是一个例子

某公司2020年‘财务费用’账户中有两项利息支出:

(1)2月初,向一家经批准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借入期限为10个月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0万元,年利率为6%;

(2)2月初,第一笔借款同期从事业单位借入200万元生产流动资金借款利息15.5万元。

2020年可以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利息支出是多少?

由上可知,信托投资业务公司属于金融企业,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500*6%12*10=25(万元);这笔非金融企业对金融企业的贷款,可以据实扣除。

向事业单位等非金融企业借款可抵扣利息费用限额=200*6%12*10=10(万元)。公司支付利息15.5万元,实际利息支出15.51万元,按照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利率计算,只能扣除10万元。该项非金融企业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同期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允许在税前扣除。

因此,最终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25 1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