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何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清算进行分录?有经验的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清算的相关处理并不陌生,但有些新会计对这类会计处理并不太了解。下面会计学校整理了一些通俗易懂的内容分析,希望你能找到满意的答案。
如何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清算进行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收入阶层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固定资产清理是对资产评估、报废、核销、残值处理等工作的总称。指由于磨损、异常灾害和事故而丧失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或由于陈旧而必须淘汰和更新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如何纳税?
答: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销售其外购或自制的废旧固定资产,减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如果适用简易办法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简易办法按3%的税率减征2%的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在本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前购置或自制的废旧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简易办法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上面已经介绍了公司固定资产清算如何入账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对更深入的固定资产清算知识感兴趣,不妨来会计学院订阅相关课程进行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