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是指专门为他人进行财务管理的机构或组织。由于此类公司的特殊性,法律对其设立条件有严格规定。下面请跟随郝涛桥,看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划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须报财政部批准,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金融机构业务许可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一名资产管理类公司注册,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注册,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公司。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按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规定》执行。
设立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
(一)满足最低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三)公司章程符合法定的《公司法》。
(四)有熟悉财务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一般而言,公司的设立条件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而资产管理等公司类型则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的条件设立。希望乔浩涛整理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关这方面的更多知识,您可以访问我们的网站以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