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相类似的判断,问的朋友实在太多,而官方关于这方面的审查基准列了整整25页(详见商标审查标准),鉴于大部分知友都非商标从业者,一定会看到头晕,于是稍微整理了一下,对于(文字)商标判断相类似的原则总结如下:
看外形特征:例如,安迪与迪安虽然顺序不同,但由于无含义,无法直观上进行区分,所以判断为相类似;看含义:
例如,HORSE与HOUSE虽然字形相类似,但含义差别巨大,判断为不同的商标。这一年里咨询我商标问题的人群,大致分为三类:
(一)开发了新品,想起个响亮一点的名称。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类朋友中大部分想入非非地想注一个简单明了、最好能一眼看出商品或服务属性的商标名称,比如租车的想叫易租车,做网上算命产品的想注易占卜。
动机没错,但记住一点,商标起名本质上是在“产品功能描述和辨识度之间取一个平衡”。
也就意味着,如果你想申请一个大众较易接受且能描述产品功能的商标,那你就有可能将自己暴露在无数有类似想法的申请人面前。
实际上,这类描述产品功能的商标,其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注册成功率较低(涉及通用名称有可能大家都申请不下来,所以大家都可以用),而是商标缺乏辨识度,变成烂大街,对于产品或服务占据用户心智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二)想搭顺风车,傍IP,但自己保留一定的辨识度。
(三)纯粹想误导用户,如NOKAI、NiEK,或者高仿Louis Vitton的各类山寨名称。
我的回答将只对前两个人群有用,对第三个人群爱莫能助,毕竟商标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为了制止第三个人群的想法得逞!
事实上,判断商标是否相似惟一重要的只有一条原则:那就是利用你肉眼直观的判断。
记得商标的本质说白了是“用来辨别商品及服务”。
这条道理非常简单,但却是你判断商标是否相似所能依据的一条十分实用的原则。
请把你的身份忘掉,想象自己非利益相关者,你是否一眼就能区别“酷几”和“酷儿”属于两个不同商标,“帕尔斯”跟“帕洛斯”在你眼里就是不一样,商场中“百度烧烤”不会让你怀疑是不是“百度”它们家做的?如果你的答案是很像,确实容易混淆,那么你的申请策略就不应该是这类似是而非的方式。
这条简单的判断原理,甚至都不用去搬弄专业,需要的只是你一个不先入为主的认知和不利益相关的身份。
如果使用这条原则还是觉得自己的商标跟他人的相同或相类似,那么建议如下:
1.有意增加商标外形或含义的区别:
最直接的方式是在目标文字商标前加入其它文字或修改首个字形:
比如在“精武”商标在前的情形下,采用“全民精武”作为商标名(同时增加了形体和含义的区别);
将东方雪修改为東方雪狼(标准中的案例),首先是首字形简繁体有不同,另外,“雪”与“雪狼”之间也有含义不同,这两个商标同样视为不同的商标;
再举几个案例,大家可以自行体会一下:
T-smart;
精武派;
法律宝贝(法律两字放弃专用权)
2.将文字商标设计成图形商标:
增加图形商标的设计感。
例如上图中与中文“云”对应的两个商标。
最后,对于好商标,我的个人理解是:
不是直接占有这个领域的通用词汇,而是让别人产生联想,占有用户的认知。
比如我心目当中的好商标:
大姨妈、六个核桃(可以注册,又容易产生正面有趣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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