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部分商标注册时,可以将企业标识与中文、英文、拼音等分开注册,虽然费用相对较高,但这样可以降低注册风险。
因为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实审时,是将每一部分单独审查,其中任何一部分有相同或近似的,那么商标整体就全部被驳回,这是很不合算的风险。
以上就是提高云南商标注册成功率的一些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每个人都有名字,有的人甚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字。
不管是乳名还是大名,或者是正名,再或者,有的人成名之后会有艺名或笔名。
现在大多数的人都有一个网名。
不管是哪种名字,都是为了将某一个人与其他的人区别开来。
叫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会答应,其它的人则不会答应。
这就是名字的区别作用。
试想。
如果没有名字,那么这个社会上的人们交流起来将会是多么的不方便,这将会变成一个相当混乱的社会。
那么,市场上有千千万万的商品。
这些商品时怎么区别开来的呢?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每一种商品都有不同的名字。
商品的名字就是他们的商标。
地区的商品所用的标志就是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别地区的商品的,商标就是地区商品的名字。
根据《商标法》第4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企业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可以立即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吗?这里肯定得告诉大家是不行的。
根据《商标法》第4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这在实务操作中对申请商标注册来说有重要的作用。
我们知道,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家,如果与在先的注册商标冲突将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
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其到期没有续展,那么就具有了新的申请注册机会。
因此,一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即使被驳回申请,也应当继续关注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况,包括其专用权期限和商标争议情况。
因此,在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出现后,并非越早提出注册申请就越好。
如果申请提出得太早,等到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尚未超出该缓冲期,商标局仍然会与被撤销的或者没有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原因不予核准。
因为商标注册时间漫长且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存在,因此在进行商标保护时,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
首先,商标注册应先将企业经营范围直接所涉及的行业类别进行注册;然后,再注册与企业经营项目间接相关联的类别;再逐渐在所有类别进行保护注册。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