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当确定每个负有职责和权限代表其执行任务的所有人员所需的知识、理解和技能,本标准指出以下三类需要:
――其工作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人员,有能力胜任分配所承担的工作;
――确定培训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培训的提供;
――所有人员了解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环境问题。
可通过培训、教育或工作经验培养或增强所需的意识、知识、理解和技能。
组织应当要求代表它工作的承包方能够证实他们的员工具有所需的能力和(或)接受了必要的培训。
管理者应对确保人员胜任性 (特别是行使环境管理职能的人员)所需的经验、能力和培训的水平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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