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即使成功了依然不是万事大吉,准确地说它会一直处在风险当中,被人侵权是一种,还有一种最致命的问题是商标被无效掉,一旦被商评委判定商标无效,所有为商标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中,任何人都可以对公示的商标或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提出异议,所以即使这个商标已经使用许久甚至长达十几年了,依然有可能被无效掉,不是危言损听是真的却有其实。
使用12年的「金龟子」商标被无效宣告。
江苏省一位申请人在2013年在第41类商标上申请金龟子商标。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这枚商标在未提交申请注册之前(2006年)就已经投入到商业活动中,提供儿童相关的服务,开办幼儿园,带领学员参加比赛。
2017年央视主持人金龟子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指出该商标侵犯了自己在先的姓名权,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金龟子是谁?
金龟子原名刘纯燕,1991年进入中央电视台,1995年开始主持《大风车》节目,在节目中,刘纯燕决定用“金龟子”作为自己的艺名。
此后刘纯燕一直使用艺名金龟子出现在荧幕上,陆续主持过《聪明屋》、《玩偶一牵一》、《风车谜社》等节目。
主持人金龟子认为该商标持有人注册该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并且带有欺骗性。
自己一直从事少儿节目主持,并且在少儿节目类有一定知名度,提到金龟子,首先使受众想到的就是央视主持人,该商标持有人使用该商标并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使用该商标容易让受众误认为该服务是金龟子(主持人)提供的,对消费者来说具有欺骗性。
商标持有人答辩到,这是对常规固有词汇在合法范围内的使用,并没有侵犯他的姓名权。
自己使用该商标已经多年,并且与相关服务已经形成了稳定的联系,并不会造成混淆,因此不具有欺骗性。
常规固有词汇在合法范围内的使用。
言外之意,这三个汉字,为什么可以被刘纯燕作为艺名而不能被自己作为商标使用。
自己早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已经使用该商标,当时并不知道有金龟子这个主持人,注册这个商标纯属巧合。
最终商评委还是判定金龟子商标无效。
理由就是异议人刘纯燕提出的理由。
何为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是指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
他人的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等。
谁的姓名权会被侵犯?有知名度的名人,有知名度的名人他的姓名才有利用价值,换言之没有知名度的名字就不存在侵犯姓名权这一说,如果该商标持有人在1994年就使用了金龟子这个商标,这个商标就不会被无效掉了,因为那时候并没有金龟子这个主持人,这才是真正的没有搭便车之嫌。
金龟子商标被无效宣告掉,就意味着以后就不能再使用这个商标了,再使用就是侵权,这次刘纯燕并没有以损害姓名权要求商标持有人赔偿,以后侵权就要面临巨额赔偿了。
辛辛苦苦经营了12年的商标,被逼放弃使用,对商标持有人应该打击还是挺大的。
只能说,该商标注册时资料准备的相当不充分,连金龟子这个少儿主持人都不知道,铤而走险的去注册,最终让申请人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商标异议是商标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可以防范,从商标注册之初就全方位考虑,就应该避开各个雷区,让商评委此刻对该商标无话可说,日后只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即可。
给大家总结出几个商标注册可能遇到的雷区。
雷区一:申请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相似或相同之处,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带有欺骗性。
雷区二:申请商标与已经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名称、有一定知名度的影视作品文学作品名称相同即使是作品中人物角色的名称也不要去碰。
雷区三:商标名称容易给人造成不好的联想。
(法律上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比如叫了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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