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不是所有的东西可以被保护,版权也不是你想登记就能登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作品是无法获得版权的,下面跟着中政财税版权代理小编来看看哪些作品能登记版权,哪些不能登记。
可以登记版权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学作品。电影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等其他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授课、法庭辩论等用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指在一定介质上摄制,由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用途为试验或观测等,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制成一定比例的立体作品。
不能登记版权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由官方正式译文。
(3)新闻实事。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链接:http://www.zzcs.net/news/4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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