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对员工进行股票激励发放了限制性股票,对于这部分所得的纳税问题账务处理关键,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您们!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所得税务怎么缴纳?
答:限制性股票所得要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规定,限制性股票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考虑到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从授予日到禁售期结束不得少于1年.因此,在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时,"规定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
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中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所得税务怎么缴纳及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小编为您整理好了。如果你对公司的财务处理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我们有专业的咨询顾问为您解答一切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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