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过程是什么?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设立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因此,在变更时,自然要遵循公司的规定...
一、法人变更的过程是什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期限应当标明。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当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务空缺和副代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务空缺,副代理的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本规范适用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下载或向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提交复印件未注明上述项目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变更法人要不要本人到场
变更法人代表并不需要本人到场。办理法人变更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指定委托书;
8.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
法人的变更是对法人组织自身的变更,其主要类型如下:
1.法人的合并。法人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法人合并另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被吸收的法人即告消灭,另一法人则存续。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立一个新的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新的法人产生。
2.法人的分立。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由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单独法人,原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或者由一个法人分出去一部分人、财、物等,另组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资格不变。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分立登记,并应及时公告。法人发生分立,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3.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
4.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如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税务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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