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创办一家公司不仅需要公司内部的人数,而且需要足够的资金。那么,设立一家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设立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根据中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少于50人。其中,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和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名股东。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超过3万元的,按照规定执行。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字样。该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5)有一个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公室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登记机关只能有一个住所。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简单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为: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