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应当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障费用、破产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执行。公司破产的特点是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多个债权人等。

一、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资产清算按以下顺序进行: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除前项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

二、注册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写谁

由清算组的负责人签字,没有清算组的应该由股东授权代表签字,公司董事长如果是上述角色可以签字,否则不能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企业清算期间如何确定

主要可从以下4点进行确立: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即可以宣告破产或解散之日。

清算财产主要为以下三方面,即是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若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需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