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合伙企业是由几个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国的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有明确的规定。你知道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是什么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看看。我相信这会对你有帮助。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步骤
建立合伙企业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的指定(委托)书;
第二步: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照《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预审批的,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完成材料后收到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照《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缴纳登记费,领取执照。
二、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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