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日期为公司将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单上时,股权转让后需取消原股东的出资证明。股权转让纠纷有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日期?

在确定股权转让日期时,公司应将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单中。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取消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记录在股东名单中的新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单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公司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单,并记录以下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姓名、住所;

(二)股东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编号。

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股权转让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六)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七)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三、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三)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四)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六)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