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环境中,由于资本链断裂等原因,一些企业濒临破产清算。中国的破产法为这些企业建立了破产重组制度。公司的破产重组过程是什么?破产重组过程通常需要多长时间?针对这些问题,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回答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重组期间的程序

(一)期间的确定

人民法院收到重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至重组程序终止,为重组期间。

(二)期间事务执行主体

1、债务人自行执行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内容,在重组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和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接管债务人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将财产和经营事务转让给债务人,本法规定的经营权由债务人行使。

2、管理人执行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内容,进入重组期后,企业事务仍可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负责财产和经营事务的,可以聘请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经营事务。

二、破产宣告的效力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是破产企业真正开始进入清算的标志,预示着破产企业已经走向倒闭的境地,因此,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将会给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

2、对破产负责人的效力: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对债权人的效力: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4、对第三人的效力。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三、企业申请破产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