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法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具体由公司章程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程序符合规定。
一、如何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确定如下:
1.发起人的范围。中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2.发起人资格。中国规定,只有在中国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司盟企业服务部提醒您,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超过5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应在中国拥有住所。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少于5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
第七十三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七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缴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缴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五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的区别在哪里?
1、两种公司在设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比较严格,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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