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板是针对一些中小型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股权中小型企业获得资金扶持、便利融资、财富增值、转板上市、公司发展、宣传效应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吗,但是操作起来也容易受到一些限制,今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新三板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新三板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
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
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若公司股份化改造后的存续期间未满一年的,则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同样存在限售要求。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3、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
4、核心员工持股的转让限制;
此外,如公司核心员工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股份转让的限制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同。
5、其他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对于上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而言,《公司法》和《业务规则》并未对其股份转让作出专门的限制性规定。
6、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转让限制;
在已有新三板挂牌公司案例中,其员工持股平台多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搭建。对于此类有限合伙形式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法》和《业务规则》均未明确规定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股权转让需要工商转让登记吗
股权转让是需要进行工商转让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时需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股权转让的原因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理由有:
1、股权被出售;
2、企业兼并或分立;
3、公司回购股权;
4、以股权抵偿债务;
5、股权继承。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转让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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