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发起人姓名、名称、认缴股份、投资方式、投资时间、董事会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等。
一、最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总数、每股金额、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名称、认缴股份、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组成、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组成、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方式、解散原因和清算方式、公司通知和公告方式、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二)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五)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六)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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