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在破产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那么你知道破产债权包括违约金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接下来为你进行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破产债权包括违约金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是可以理解为在支付债权债务时,不把违约金与滞纳金计算在内。

二、破产资格申请人条件

(一)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

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

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

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三、终结公司破产程序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

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

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

按照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

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第37条(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的规定进行追加分配。

如财产较少,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所有。

从法理角度看,此规定有失妥当,该部分财产再少,也应按照清算程序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国家无权将债权人的财产收归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