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阿里妈妈、阿里爸爸、阿里爷爷等商标名称之后,最近阿里的一个商标维权事件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一次,阿里巴巴作为申请人要夺回被他人注册的“JACKMA”商标。
马云与JACKMA的故事
随着马云的阿里巴巴走上国际,马云的英文名“JACK MA”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线。
在一次国际演讲中,马云提到了他的英文名的由来。一位来杭州旅游的女士,对他说马云拼起来太难拼了。你有英文名吗?马云说没有。她说,我爸和我丈夫都叫jack,不如你就叫jack怎么样?于是“Jack MA”就这么出现了。
阿里对“Jack MA”的保护
其实阿里巴巴早在2011年就对马云的英文名进行商标保护,在那年阿里申请了JACKMA第9类、第35类这两类商标。
但是,有一个姓马的朋友也注册了这个商标。于是,争议就这样产生了。
2016年12月28日,阿里巴巴对第13733662号“JACK MA”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阿里认为:
首先马云是申请人创始人、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在全球电子商务领域享有崇高声誉、巨大知名度。被申请人未经许可,将马云英文名“JACK MA”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了马云的姓名权,具有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误导公众,产生不良影响。
阿里还提交了阿里巴巴及其创始人的荣誉情况;相关的采访报道、宣传情况;马云相关的书籍;马云的介绍及百度检索等大量材料。其次这枚商标与阿里巴巴申请的两枚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Jack MA”商标被无效
最终商标委认为: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中文姓名“马云”与其英文名“JACK.MA”对应且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而且马云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被广大公众所熟知。
争议商标的外文由“JACK.MA”构成,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马云先生的英文名“JACK MA”字母构成、呼叫相同。
争议商标使用于“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等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存在特定关联,从而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权造成损害。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
最终,“Jack MA”商标被无效宣告。
使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损害相关名人的姓名权。所以建议大家注册商标还是不要走捷径,踏踏实实注册个属于自己的商标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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