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的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是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之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那么今天将为创业者介绍有关办理税务登记所涉及的具体对象包括:
(一)下列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2、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3、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机关、部队、团队、学 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4、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5、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6、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
(二)下列纳税人可以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偶尔取得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的纳税人;
2、自产自销免税农、林、牧、水产品的农业生产者;
3、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本涉税事项适用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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