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商标,除了注册和转让,商标侵权也经常被提及。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或者干涉或者妨碍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商标侵权的部门是什么?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为您带来对这个问题的分析。请阅读并了解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带来的文章。

一、判断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一)行为人必须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销售假冒他人商标产品。

(2)行为人有损害商标所有人的事实。也就是说,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权单位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非常严重的财产损失和商誉损害。

(3)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商品是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产品,仍然选择继续销售假冒商标产品。

(4)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即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与商标所有人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二、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三、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的索赔

仔细理解《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合理的开支,应当只有在按照第二种方式计算时才能计算进去。这个问题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看法,在实务操作中,各个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作为律师而言,凡是商标侵权的案件,无论采取那种方式计算侵权赔偿都可将合理的开支计算进去,这种做法往往可以得到法官的支持。

大家一定会问什么合理的开支?那些是合理的开支呢?解释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在实务中一般包括调查的差旅费用,取证的费用和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