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商标对许多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侵犯他人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侵权人应支付给权利人的损害赔偿金额,无疑可以最大限度地填补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损失,可以根据侵权造成的商品销售减少或者侵权商品销售和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理论上,该方法计算的赔偿金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但实际上。

权利人的损失不仅体现在商标标识产品销售的减少上,还体现在权利人商誉的减少和淡化、商标许可费收入的相对减少上,而权利人商誉减少造成的损失则难以计算。

此外,在实践中,权利人产品销售的减少往往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

除商标权因素外,权利人自身管理不善、市场波动、产品质量下降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产品销售的减少。

商标侵权造成的产品销量减少和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区分和计算。

因此,虽然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的损害赔偿金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由于难以证明产品销售减少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实践中存在具体操作困难,因此法院往往在实际判决中使用较少。

(二)确定侵权人取得的利益。

损害赔偿金额由侵权人取得的利益决定,是权利人实际损失不能确定时使用的一种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和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商品单位利润不能查明的,按注册商标商品单位利润计算。

利用这种方法确定商标权人的损害赔偿金额,不仅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还可以避免侵权人因商标侵权而获利。

要有效运用这种计算方法,关键是要知道侵权人侵权产品的销量,这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首先,即使权利人能够从纳税部门的纳税登记和向工商部门年检提交的报表中获得销售或利润,由于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不够或与侵权行为无关,法院也难以采纳。

其次,通过查看侵权人的财务账簿,对侵权产品的销售或侵权人的利润无疑是最直观的。

但这些证据都是侵权人掌握的,权利人无法知道。

与以权利人实际损失计算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一样,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活动中,除商标因素外,产品销量的增减也是其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实践中,很难证明侵权人产品销量的增加、影响因素的结果以及商标的贡献。

(三)以商标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确定。

除权利人自己使用外,商标的使用也可以由他人在与他人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许可使用费后使用。

双方就商标许可使用的时间、类型、区域范围等达成协议。

侵权损害赔偿金额,参照商标许可费合理倍数确定,也是对权利人损失的赔偿。

但是,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前提是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即使在侵权存在之前,权利人确实与他人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且有许可费可供参考,但商标侵权中商标的使用与许可合同中商标的使用在时间、类型和地域上存在差异。

在司法实践中,许可费是否可以作为侵权的参考标准还有待讨论。

在实践中,仍有许多商标侵权案件没有商标许可费的参考。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很难通过合理的许可费倍数来确定损害赔偿金额。

(四)法定赔偿 我国现行《商标法》对法定赔偿的规定,在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侵权损害赔偿金额在前三种方式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情况判处300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

此外,本解释还解释了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时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商标使用许可证的类型、时间和范围、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期限、商标声誉、合理费用等因素。

法定赔偿的规定为权利人寻求侵权救济提供了保障。

但是,由于法定赔偿规定的考虑因素没有可视化的衡量标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类似的侵权案件,但赔偿金额差异很大。

因此,法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应用得到了改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综合确定侵权的性质、期限和后果、商标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金额、商标使用许可证的类型、时间、范围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二、商标侵权违反什么法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百分之五十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三、商标侵权案件立案标准

商标侵权,比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那么权利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此外,刑法上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