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往往会选择公司的法人变更,法人变更对公司来说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那么公司变更法人员工的补偿是什么呢?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变更法人员工补偿金
考虑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法定代表人被更换,但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更换法定代表人为由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七)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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