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时,会有注册资本需要填写,填写的金额不需要立即支付,所以认缴公司没有实收资金可以减少资本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认缴公司无资金实缴能否减资

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包括:

1.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减资应当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企业的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决定。减资决议或者决定的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

(二)减资后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三)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比例的变化。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者决定时,应当注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目的是找出家庭背景。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注册资金减资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需明确一定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三、违反法定程序擅自减资的行为无效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四十三条规定可知,对于减资程序系法定程序,法律不允许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形式对减资程序的决议形式进行任何改变。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对减资事宜进行决议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故即使公司修改章程再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减资成功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依然可以宣告该决议无效,责令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