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股权转让公告已经公布了多久呢?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回答。

一、股权转让公告上报多久?

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对股权转让的公告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公告期,即三个月,即90天。

根据《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有关内容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权转让的,从其规定出发。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股东转让的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单中。无记名股份的转让,股东将股份交付给受让人后,将具有转让效力。

二、工商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1、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最新一次的公司章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编制章程修正案;另一种是原章程作废,重新编制新章程。这里建议在公司变动不多的情况下编制章程修正案即可。

2、编制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就是公司发生转让事项时编制的,经营范围和其他的事项的转让都必须编制此表。

3、编制股权转让协议。

4、法人代表签署一份保证书,大概内容是本人保证此次股东股权的转让经过本公司同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5、最后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材料转交。

三、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