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投诉商标侵权法院发出传票时,当事人应当积极出庭审理。法院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结果对被告不利。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商标侵权的犯罪事实确定。侵犯商标权的赔偿依据应当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利益或者商标许可费的倍数来确定。

一、被投诉商标侵权法院发传票怎么办?

被投诉商标侵权法院发出传票后,当事人应当积极出庭。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的,应当积极出庭审理。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如果不出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对被告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以拘留。

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撤回诉讼;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销售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三、构成商标侵权的要件主要有哪些

构成商标侵权的要件主要有: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