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中的一些企业来说,经营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对于业务的经营能力,如果没有强大的营销人员,企业也会直接面临破产。当然,如果企业破产,也可以申请重组。那么,如何编写破产分配计划呢?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一下。

一、如何写破产分配方案

《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重组计划应当包含的最低内容:

①债务人的经营计划;

②债权分类;

③债权调整方案;

④债权受偿方案;

⑤重组计划的执行期限;

⑥重组计划实施的监督期限;

⑦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计划。一般来说,重组计划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债权调整清偿方案。重组计划的债权调整以破产清算中各类债权的清偿预期为参考。因此,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优先,重组计划中的清偿待遇也优越。由于偿还待遇的不同,债权人会议必须对重组计划的表决进行分组表决。因此,破产法关于债权分类的规定不仅是债权调整和偿还计划的依据,也是债权人会议表决重组计划的分组依据。对此,《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重组计划的债权分类:

①债务人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②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③债务人所欠税款;

④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中有许多小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人组中设立小债权人组,在重组计划中给予特殊的清偿待遇,并作为单独的债权人组参加表决。

重组计划可采用以下调整方法:延期偿还、利息减少、本金偿还减少、其他偿还条件(如偿还形式、费用负担)变更、债权转换为股权(“债转股”)。原则上,同一组的债权应当按照相同的条件进行赔偿。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重组计划不得减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债权人不得参加重组计划草案的表决。

(2)企业经营振兴计划。在分析企业困境原因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资产、财务、营销、管理、技术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种有利于提高企业资产负债、财务流动性、产出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方案。例如,调整业务范围、重组企业管理、重组企业组织结构、合并或分立企业、获得新贷款、引进新投资者、裁员等。

(3)重组计划的实施计划。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对重组计划的实施负责。但这并不排除重组计划允许委托第三方承担执行事务。在重组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其执行应由管理人进行监督。

重组计划应规定其执行期限和执行监督期限。执行期限通常以债务偿还计划的完成时间为准,监督期限通常以营业振兴计划和债务偿还计划主要部分的完成时间为准。因此,重组计划的监督期限可以小于执行期限。

二、破产两种情况

(1)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2)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破产程序要多久6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