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对公司破产有更好的了解。公司申请破产的,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中国法律规定,破产侵权按清偿顺序进行。那么,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依据是什么呢?阅读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将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依据是什么?

自2007年起,《民事诉讼法》修订了企业破产部分;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生效)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董事、监事和破产企业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1)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无管理产生的债务;

(三)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经营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损害造成的债务。

进一步加强对普通员工利益的保护,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支付;与《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比,《企业破产法》更适应中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其表达更加完善和具体。

《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 债权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负债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对债务人承担债务的,但债权人因法律规定或者破产申请前一年发生的原因承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破产申请,并向债务人取得债权;但债务人的债务人因法律规定或有破产申请 年前发生的原因 除获得债权外。

《破产法》第一百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赔偿权。

破产清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