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自己的名称为民事活动的“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一旦确定了名称,非法律程序不得自行变更。那么,如何保护企业名称变更员工的利益呢?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一、如何保护企业名称变更员工的利益?
企业名称变更员工的利益不受影响。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二、公司变更名称的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三、企业名称变更怎么操作
企业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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