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相信大家有所了解的,当商标成功注册以后,我们会领取一个注册成功的商标证书的,叫做商标注册证。那么,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小编整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二、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注销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三、商标注册证与商标注册证明的区别
1、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人的商标在经过商标局的审核核准注册后,颁发的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
2、商标注册证明: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一般是用于维权时候的法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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