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公司已经注册了商标,那么该公司就享有该商标的商标权。但在实际的商业交易中,会有一些情况导致商标权无效,公司不能继续行使相应的商标权。那么,商标权无效的具体情况呢?以下内容由企服快车财税编辑为您回答。

一、商标权无效的具体情况

注册商标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二、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的具体类型包括哪些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商标许可合同无效情况

商标许可合同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企服快车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