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但一般不需要公证。公证的作用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证明转让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吗?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但一般不需要,但在以下情况下,一般采用公证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相关事项有疑问(如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期限等)。);

2.当事人企服快车未亲自签订合同并委托他人代理时;

三、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公证;

4.公证为其他目的;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是为了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直接证明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发生争议的,经公证的协议优先有效。

二、办理股权转让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工商信息单;

4、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书;

6、转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是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是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办理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五)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

因股东转让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转让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六)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七)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八)《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九)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十)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一)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二)原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