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中国,公司分立是公司治理中常见的手段,通常由一家公司分为多家公司。当然,如果分立,其债务也将由分立的公司继承。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公司分立是否存在减资可能性等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分立是否一定有减资可能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相应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缴新股。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股东虚假出资可否减资

股东虚假出资该公司可以减资。

三、公司减资公告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