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公司法人都不能申请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具体条件。变更的条件需要适当才能允许。那么,公司法人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呢?我相信你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司盟企业服务的小编将带您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参见详细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条件

1、申请报告;

2、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登记申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应当相应修改;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3)注册资本变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书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要三次公告;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应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超过一年(附产权证书复印件);

(5)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临时居留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国家有关部门必须经法律、法规批准的批准文件;

6、本局出具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二、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三、公司法人变更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二)《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三)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还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资的,所以创客菌才在一开始说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四)如果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所有的债务债权都处理干净,包括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贷款没还等等。

(五)而且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原股东有隐瞒债务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但很可能需要新股东先承担,再向原股东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