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侵权的发生更为普遍,许多人会使用非常相似的商标来模糊人们的视线,所以商标侵权可以同意管辖权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商标侵权能约定管辖权吗?

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

首先,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权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范围的解释》,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在大城市受理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区域管辖: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一般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具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商品储存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货物的储存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储存或者隐瞒侵权货物的所在地;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扣押侵权货物的所在地。

原告可以选择人民法院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名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名被告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侵权实施地的人民法院只对其中一名被告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被告住所、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原告住所、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

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诉讼原因,确定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争的商标案件的管辖法院。

(3)商标所有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停止侵权和保全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或者被申请人住所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侵犯国际商标如何处罚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