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公司法》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投资者进来,也可能会有很多投资者撤资。这些都是很稀疏很常见的事情。不知道大家对公司的股权转让有没有了解。以下将详细介绍股权转让需要评估的相关内容。
一、股权转让需要评估
(一)个人股权转让情况下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双方应当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供主管税务机关参考,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转让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当股权转让收入明显较低时,资产评估报告对税务机关批准收入起着重要作用。
(二)企业重组情况下的资产评估
企业的并购、销售应当涉及资产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从税务处理的角度来看,企业在重组业务过程中选择使用特殊的税务处理方法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交评估报告!
(三)国有资产转让情况下资产评估
为防止和控制国有资产的损失,保护所有者、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国有资产的所有经济变化进行资产评估。
二、工商股权转让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工商股权转让的条件各地不同要求也会不同。
股东转让受理机构:企业所在地归属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股东转让流程介绍: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转让登记通知书》。
公司股东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工商局程序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法人章);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转让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转让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转让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