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一般要求客户先收款在开发票,但和客户谈时,客户会要求先开票后付款。其中有什么区别吗?或者说哪种做法会产生什么风险?
一、购买方先款后票的风险较小
如果站在购买方角度考虑这个问题,当双方钱货两讫之后,销售方拒开发票的可能性不大,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耍赖情况,但一般很少见。除非买方发现货物有问题,要求退货,跟销售方进行争议。所以说一般不会出现销售方不开发票的问题。
二、销售方先票后款面临着税收风险
反之站在销售方角度,税务以票控税,开票了就需要先把增值税交上去,先给购买方开票,若是销售方的货款还没有收到,反而要先给税务交一笔税,这就等于是销售方替购买方垫付了税款,到时候要是购买方拒不付款,则销售方在垫付税款同时还要损失货款。因此从税负看,先收款后开票会更安全合理一些。
三、法律:发票被视为付款凭证
从法理角度上,发票是收款的凭证依据,理应是收到款之后再开具;举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双方因为货款的问题对簿公堂,销售方说购买方收货后一直没有付款,购买方说已经付款了,并且提供了销售方所开具的发票来作为证明。
最后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以发票为准,因为销售方没有证据表明自己并没有收到款,发票被视为购买方已付款的凭证。
开票与收款,哪个先哪个后?
若客户还没有付款要先开票,销售方又只能让步的时候,会计就要在开票问题上做好预案,防范风险。
1、最稳定的办法就是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清楚先开票后付款。
2、若在合同中当中没有这样约定,在把发票提供给客户时,需要这样:
(1)让客户给开具一张收条,证明收到了发票,但款项尚没有进行支付;
(2)在发票的背面备注,款项尚未支付。
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规避上述案例对销售方不利的判决。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