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时如何选择公司住所?企业帮助提醒您:目前,武汉注册公司采用住所承诺申请住所登记。申请人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规划用途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并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负责。除填写申请相应内容外,还应提交房地产登记证产权单位加盖公章)的房地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房屋用途为非住宅(公寓、别墅)特征。
公司登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1.房屋位于农村地区,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提交《农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农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以提交乡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2.房屋属于中央单位的,应当提交中央直属机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房屋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4.房屋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的,应当提交中央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房屋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的,应当提交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房屋属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的国有企业、仓储等用途的房地产从事其他商业用途的,应当提交市国资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7.房屋属于铁路系统的,应当提交武汉铁路局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8.房屋属于宗教制度的,由武汉实施私人住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确认通知书》,或者提交宗教集团业务经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房屋属于部队房地产的,应当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10.房屋属于酒店、酒店(酒店)的,应当提交加盖酒店、酒店(酒店)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在商品交易市场注册的,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并提交加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一般地下室注册的,应当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证文件或者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13.申请报刊零售亭经营的,由市邮政局在登记申请书中盖章,并提交市、区城管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公司注册注意事项1.申请将房屋改为商品房的,需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到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同意将房屋改为商品房的证明》。
2.如果您选择的业主是海外机构或个人,业主应通过开设外资企业进行租赁业务。(租赁物业面积不足500平方米,2006年7月11日前除外)3.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其名义使用自有房屋作为住所(营业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在线审查房地产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用途、地址等信息一致的,无需提交住所(营业场所)确认。
4.使用网络营业场所申请开设个体经营者的,应当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相应的网店或者有自己的专属网络营业场所。然后申请个体户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营业场所证明必须是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市场主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住所,无需独立申请营业执照。申请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住所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分支机构住所证明。
6.经区政府、中关村园区管理委员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并向公众披露的集体登记地址,可作为市场主体登记。使用集体登记地址的市场主体和营业执照住所栏的最终标记“(集群注册)”字眼。